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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参加南阳市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“五个一工程”评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4-02-17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校内各单位:
根据《关于做好南阳市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“五个一工程”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宛宣文[2014]4号)精神,为做好我校组织参评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原则
参评作品内容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贴近实际,贴近生活,贴近群众,坚持思想性、艺术性、观赏性、可读性的统一,坚持社会效益、经济效益的统一。作品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要求,体现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以国家富强、民族振兴、人民幸福为主要内容的优秀文艺作品。
二、评选作品门类
本次评选包括6个艺术门类:戏剧、电影(包括动画电影)、电视剧(包括电视动画片、纪录片)、广播剧、歌曲、图书(长篇小说、报告文学、纪实文学、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)。我校主要做好图书类申报。
三、评选要求
1、申报作品的创作时间范围:凡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之间首次演出、播映、出版的戏剧、电影、电视剧(包括动画片)、广播剧、歌曲、图书(长篇小说、报告文学、纪实文学、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)均可申报参评。
2、申报作品必须拥有自主版权,图书必须由本省出版单位出版。
3、参评的图书需要有较大的社会影响,发行量原则上不少于一万册。
四、组织参报工作
我校参选作品的组织上报工作由宣传部负责,并于2014年3月10日结束。有符合条件的老师请到行政楼理论教育科313房间领取表格,联系人:郭苏豫,联系电话:62076860。
特此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