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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河南省“高校学工先锋”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6-04-21    作者:王小婉     来源: 宣传部    点击:

校内各单位:

根据《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河南省“高校学工先锋”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》(教学〔2026〕61号)文件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决定开展河南省“高校学工先锋”遴选推荐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推选时间

即日起至4月27日。

、推范围和名额

本次活动推荐分为集体和个人两类:

(一)“高校学工先锋”集体:与学生工作相关的学校内设二级机构(如学生工作职能处室、二级学院/学生社区等)、基层学生工作团体(如辅导员工作室、学生工作团队等)。

(二)“高校学工先锋”个人:管理服务学生的工作人员(如学生事务相关行政人员、二级学院/书院党团组织工作人员、辅导员、班级学业导师等)。

每个单位限推1个候选集体、1名候选个人参与校内评选。

、推条件

(一)“高校学工先锋”集体推荐条件

1.政治信仰坚定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决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师德师风教育,把政治引领融入学生教育、管理、服务各环节,确保学生工作政治方向正确。

2.业务成效显著。学生工作队伍配置完备、业务能力精湛,配套保障体系健全,基础管理制度完善,工作流程规范闭环。抓实学生教育引导,理想信念、品德修养、法治观念、校规校纪教育等工作落地见效、走深走实。规范推进学生组织建设,党团组织、班级、学生会及学生社团管理质效持续提升。思想政治、心理健康、安全、资助、宿舍、学籍、奖惩等日常管理服务精准落实,学风学纪建设、就业创业指导、校园文化活动等工作亮点鲜明,形成可复制、有特色的工作方法和实践经验。近三年,学生工作获校级及以上奖励,或被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。

3.育人实效突出。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强化学生创新精神、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培养,构建全员、全过程、全方位育人格局。校风学风纯正、班风班貌优良,常态化开展学术讲座、文化活动、社会实践等育人活动,学生综合素质显著提升。坚持分类施策、精准服务,强化思想引领、学业指导、生活关爱、就业帮扶,保障学生安心学习、健康成长。畅通学生诉求渠道,健全接诉即办机制,及时回应学生急难愁盼,学生获得感与幸福感持续增强。近三年,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良好,无重大违纪事件发生。

4.作风严谨务实。集体作风严谨、务实高效,成员之间团结协作、互帮互助,凝聚力和战斗力突出。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服务理念,主动为学生排忧解难、解决实际问题。严格践行一线工作法,常态化深入课堂、宿舍、社团等学生一线,精准掌握学生情况、倾听学生诉求,工作实绩扎实,赢得全体师生广泛认可。近三年,集体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,成员无违反师德师风及违规违纪行为。

5.获得过河南省“高校学工先锋”集体称号的不再推荐。

(二)“高校学工先锋”个人推荐条件

1.政治立场坚定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守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初心使命,将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穿育人全过程,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以教育家精神铸魂育人,争做“四有”好老师,当好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,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
2.热爱学生工作。热爱学生,关心学生的成长成才,积极履行育人职责。建立常态化学生谈心谈话机制,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,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、了解实际需求,做到底数清、情况明,精准开展教育引导工作。在帮助学生解决学习、生活、就业等方面的困难上取得较好效果,深受学生爱戴,在学校及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。

3.业务能力突出。熟练掌握学生工作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,善于思考,勇于创新,具备较强的解决学生工作实际问题和复杂问题的能力。能够出色完成各项学生工作任务,在学生教育引导、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。注重总结工作经验、创新工作方法,既能精准解决学生个体问题,又能推动完善学生工作制度、优化工作流程。工作实绩扎实,深受学生认可、口碑良好。近三年学校考核均为合格(称职)及以上等次,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学生工作相关奖励或荣誉。

4.师德师风优良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,爱岗敬业、廉洁自律、乐于奉献。工作认真负责、积极主动,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。注重团队协作,与同事团结友爱,协作配合良好。严于律己、以身作则,近三年,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要求和违规违纪行为。

5.参与推选时,须从事高校学生工作满3年(含3年);学校内设二级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参与推选的,须任现职满3年。已获河南省“高校学工先锋”个人、“大美学工”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、全国及全省最美高校辅导员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称号的不再推荐。坚持向基层一线倾斜,优先推荐长期扎根学工一线、深耕育人岗位、实绩突出的学生工作人员,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评。

四、工作程序

(一)单位推荐。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,动员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进行申报,同时根据限额做好推荐。

(二)学校遴选。学校经过评审选拔后,择优确定向省教育厅推荐“高校学工先锋”候选集体1个、“高校学工先锋”候选个人1名。

(三)结果报送。候选集体和候选个人名单报主管校领导同意,并在校主页公示无异议后,按河南省教育厅要求报送相关材料。

材料报送

各单位申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:

(一)申报表:填写《2026年河南省“高校学工先锋”集体申报表》或《2026年河南省“高校学工先锋”个人申报表》(见附件)。

(二)佐证材料:包括研究成果、获奖证明、媒体报道等相关材料,并将所有材料扫描件汇总到一个PDF上报。

所有盖章版纸质材料4月27日上午12:00前报送至学生处,联系人:黄晨,电话:62076574。相应电子材料(盖章扫描 PDF 和原版 WORD)发送至邮箱:jyk0908@163.com

、工作要求

(一)提高思想认识,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充分认识宣传选树活动对推动我校学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,加强领导,周密部署,认真组织,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提升学生工作管理水平和改革创新的务实举措。

(二)坚持选树标准,严格推荐质量各单位要严格遵循“谁推荐、谁负责”原则,严守标准、严格程序、严把结果,切实履行审核职责,确保申报内容真实可靠、推荐工作公平公正。

(三)强化宣传推广,发挥示范效应各单位要以学习宣传活动为契机,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“高校学工先锋”对标学习活动,加大宣传力度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,展现学生工作队伍主动作为、勇于探索的良好形象,着力营造“学先进、争先进、当先进”的浓厚氛围,推动我校学生工作提质增效。

(四)完善保障机制,强化激励导向学校将加大对获评河南省“高校学工先锋”集体和个人的支持力度,提供资源支持,总结推广经验,进一步发挥其在“大学工”育人格局构建、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实施等方面持续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。

附件:

1.2026年河南省“高校学工先锋”集体申报表

2.2026年河南省“高校学工先锋”个人申报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党委宣传部 学生处

2026年4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