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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文明学校、文明班级、文明教师、文明学生标准

发布日期:2013-09-09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一、文明学校标准

1.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、十八大精神,模范执行国家关于教育的政策规定,依法办学,依法治校。积极推进各项改革,坚持把德育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,重视学生全面发展。

2.重视精神文明建设,能多途径、全方位开展德育工作,有“两创两争”活动的工作方案,积极组织师生开展创建活动,校园文化建设成绩显著,具有优良的校风、教风和浓厚的学风。

3.班子成员团结协作,以身作则,联系师生,廉洁奉公,无违法违纪现象。

4.学校教代会制度健全,管理科学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。

5.校容校貌卫生整洁,环境优美。

6.注重抓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,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,治安状况和秩序良好,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公共卫生事件,无法轮功等邪教活动,师生连续三年无犯罪现象,学校局势稳定。

7.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,计划生育工作好,没有乱发招生广告、乱办班、乱发毕业文凭和乱收费现象。

二、文明班级标准

1.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、十八大精神,有政治思想素质好、团结协作、以身作则、密切联系学生的班级领导集体。

2.有朝气蓬勃,积极上进,团结友爱,诚实守信,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。

3.学习风气浓厚,有勤于学习、善于学习、刻苦钻研的良好学风。自觉遵守学习纪律,考试无作弊现象。

4.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,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。

5.积极组织同学参加各种文体活动。

6.无安全责任事故。

三、文明教师标准

1.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、十八大精神,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教学纪律。

2.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。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,爱岗敬业,刻苦钻研,严谨治学,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。

3.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关心集体,团结同志,爱护学生,任劳任怨,无私奉献。严以律己,宽以待人,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。

4.积极参加本单位开展的“两创两争”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表现突出,成效显著。

5.热心公益活动,热爱集体,乐于助人。

四、文明学生标准

1.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、十八大精神,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拥护党的领导,爱祖国、爱人民、爱科学、爱劳动、爱社会主义。

2.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遵守纪律,爱护公共财物,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3.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刻苦努力,学习成绩优良。

4.生活态度积极健康向上,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,有良好的卫生习惯,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。

5.热心公益活动,热爱集体,乐于助人。

附件2

2012—2013年度“两创两争”活动表彰名额分 配 表

单 位

文明学校

文明班级

文明教师

文明学生

郑州市

6

20

33

75

开封市

4

16

27

47

洛阳市

7

21

35

78

平顶山市

4

16

25

45

安阳市

5

16

27

47

鹤壁市

2

6

8

20

新乡市

5

16

25

47

焦作市

5

15

22

45

濮阳市

3

9

12

28

许昌市

3

9

12

28

漯河市

2

6

9

20

三门峡市

3

9

12

28

南阳市

7

22

32

75

商丘市

6

18

30

60

信阳市

6

18

30

60

周口市

5

16

27

55

驻马店市

5

16

27

55

济源市

1

2

3

6

巩义市

1

2

3

5

兰考县

1

2

3

5

汝州市

1

2

3

5

滑 县

1

2

3

5

长垣县

1

2

3

5

邓州市

1

2

3

5

永城市

1

2

3

5

固始县

1

2

3

5

鹿邑县

1

2

3

5

新蔡县

1

2

3

5

项城市

1

2

3

5

中牟县

1

2

3

5

高等学校

5

15

60

100

省属中等

职业学校

2

5

3

11

教育厅直属

中小学校

2

5

5

10

总 计

100

300

500

10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