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直属党组织、校内各单位:
根据2023年度“两争六创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求,学校拟对2020年到届校级文明(标兵)单位进行复核、验收,对2023年度申报校级文明(标兵)单位进行考核、评比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时间
2024年5月28--30日
二、考核人员及分组
详见附件《2023年度校级文明(标兵)单位考核分组表》。
三、考核方式及内容
根据《河南省高校文明校园(标兵)测评体系》,结合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际,校级文明(标兵)单位考核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考核总分200分,其中听取汇报15分、查阅档案85分、实地查看40分、民主测评40分、校文明办评议20分。
(一)听取汇报(15分)。工作汇报包括本单位近三年来文明创建活动的基本情况、主要成绩、经验体会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。工作汇报要突出典型性和先进性,并制作PPT,汇报时间控制在7分钟左右。
(二)查阅档案(85分)。档案资料包括近三年来领导班子重视情况、创建活动开展情况、表彰奖励情况及会议记录、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、规章制度等文字材料和活动的图片、音像资料等。
(三)实地查看(40分)。主要查看办公区域、实验室、学生宿舍等场所的创建氛围营造,环境秩序、卫生,学雷锋志愿服务,文明上网,社会公益,诚信教育,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开展情况。
(四)民主测评(40分)。在听取汇报、查阅资料、实地查看基础上,对考查单位抽取一定比例师生进行测评。
(五)校文明办评议(20分)。校文明办根据考核单位日常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议。
四、考核程序
(一)征求意见。校文明办对申报校级文明(标兵)单位进行资格审查,统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,进行考核或验收。
(二)综合评议。考核组组长召集考评组成员实地进行综合评议,汇总考评情况,做出客观评价,最后给出得分,并形成书面考查材料上报校文明委。
(三)评议推选。文明委召开评议会议,听取考查组考查汇报,由与会人员采取投票方式推荐出2023年校级文明(标兵)单位候选名单,报校党委研究同意后统一表彰。
考核结束后,各参评单位汇报材料及PPT纸质版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,并加盖单位公章后,报送至党委宣传部文明创建科(行政楼312室),电子版发送至nylgwmb@163.com电子信箱。联系人:杜林坡 62076863
附件:2023年度校级文明(标兵)单位考核分组表
党委宣传部 校文明办
2024年5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