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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的通知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09-12-30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
根据《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审办法》的规定和要求,2008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已经开始。现将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   评选奖项及名额

全省拟表彰奖励“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”100项。

二、   评选对象

各高校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形成的工作经验、特色品牌和科研成果。

三、   评选条件和标准

1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坚持以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 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精心策划和培育,能够密切联系高校工作实际和大学生思想实际,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,在育人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;

2、特色品牌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独特性,能够结合学校特点和办学实际,品牌优势和教育效果明显,深受学生普遍欢迎,被大多数学生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;

3、工作经验能够反映本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效,社会反响较大,在一定范围内具有较强的影响力,有学习、借鉴、复制和推广价值;

4、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推广应用价值,在学术界产生了较大影响,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践具有较强的参考和使用价值。

四、申报材料清单

申报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须提交材料:

(1)《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申报表》,一式5份,用A4纸打印装订。

(2)优秀成果类别为工作经验和特色品牌的,提交该成果的工作总结一份,近两年的活动资料及开展情况证明一份,应用及推广情况证明一份。

(3)优秀成果类别为科研成果的,提交该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,立(结)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,成果应用及采纳、推广情况证明一份。

(4)其他辅助证明材料。

五、申报时间和地点

申报以单位集中申报,不受理个人申报,由党委宣传部择优推荐至省委高校工委参评。请认真填写《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申报表》,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到lxyyxl727@163.com,申报截止时间:9月12日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
申报地点:党委宣传部312室,联系人:罗新宇,联系电话:62076862。

附件: 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申报表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共南阳理工学院委员会宣传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8年9月3日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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