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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第五届“全国道德模范”和“河南省道德模范”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5-05-16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  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、各单位:    根据全国、省、市文明办关于开展第五届“全国道德模范”和“河南省道德模范”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    一、指导思想   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,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推进文明河南建设为根本任务,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和评选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和河南省道德模范,推出事迹突出、群众公认、典型性强的道德模范,充分运用榜样力量推动形成讲道德、尊道德、守道德的良好风尚,为贯彻落实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有力道德支撑。    二、评选类别    全国道德模范和河南省道德模范均分为“助人为乐模范”、“见义勇为模范”、“诚实守信模范”、“敬业奉献模范”、“孝老爱亲模范”五个类别。    三、评选标准    1.全国道德模范和河南省道德模范的总体标准: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在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,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,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。    2.全国道德模范和河南省道德模范的分类标准:    助人为乐模范。充满爱心、乐善好施,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,积极参加公益事业,赢得群众高度赞誉;    见义勇为模范。秉持公平正义,弘扬社会正气,关键时刻临危不惧、挺身而出,勇于维护国家、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产生重大社会影响;    诚实守信模范。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,始终坚持诚信为本、操守为重,以诚待人、以信取人,履约践诺、言行一致,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;    敬业奉献模范。追求崇高职业理想,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,甘于无私奉献,勇于创新创造,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,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;    孝老爱亲模范。注重家庭、注重家风、注重家教,孝敬父母、关爱子女、夫妻和睦,家庭关系和谐,事迹特别感人,群众广为颂扬。    四、推荐和评选范围    1.在助人为乐、见义勇为、诚实守信、敬业奉献、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的河南籍公民。    2.往届全国、河南省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、选树的重大典型以及“时代楷模”、“中国好人”、“河南好人”、“最美人物”等和受到中央领导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或中央媒体集中宣传过的先进个人,可优先推荐。    3.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。已获得全国道德模范、河南省道德模范称号的公民不再参加同级道德模范评选。河南省道德模范可作为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进行推荐。    五、评选步骤    1.推荐。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、各单位要对照道德模范评选标准,推荐1名道德模范,如认为不符合条件,也可不推荐。请于5月21日前将推选出的候选人事迹材料、《第五届全国、河南省道德模范推荐审批表》、照片一同上报党委宣传行政楼313房间郭苏豫,电子版发至邮箱nylgxcb1@163.com。    2.评选。学校将对各单位上报的候选人材料进一步审核整理,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评审会研究,确定上报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名单。    六、材料要求    每名候选人需按类别填报《第五届全国、河南省道德模范推荐审批表》一式三份(见附件),或者从宣传部网站“文档下载”处下载,每人附3000字左右、1000字左右和300字左右事迹材料各一份,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(红底)。附件:第五届全国、河南省道德模范推荐审批表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党委宣传部